道恩物业会议管理制度目的 为了法律规范物业服务中心各项例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具实效性,更好的了解基层情况,更有效地贯彻会议精神,特制定物业服务中心会议管理制度
范围 所有日常会议管理规程会议制度 1、会议召开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内容,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2、各种会议一般应与综合部联系,对出席对象提前一天以上发出通知(周期性例会不需提前通知),以备会议出席者能安排好工作
临时性会议参加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会后落实情况记录上报主管领导
3、会议出席者应准时到会,假如无法参加,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未请假者或未准假而缺席、迟到者按有关出勤考核办法承担责任
缺席者应事后及时主动补阅会议记录,了解会议内容
4、会议应坚持高效率、开短会的原则,发言者做到言简意赅,不讲题外话;提倡就讨论题目畅所欲言,要使各种会议都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5、周期性会议为:服务中心部门经理例会、部门例会
服务中心部门经理例会召开,对象为各部门经理,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或委托的项目总经理主持,由综合部召集、记录
(各部门培训,早晚会除外,但有相应会议记录,培训记录待查) 内容主要为传达上级布置的工作及检查、汇报工作,讨论、商讨本服务中心有关决定和业务,了解服务中心基层人员情况及工作情况
部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放于每周五召开,具体时间可由部门自定
出席对象为各部门经理、主管、领班等,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内容主要为传达上级工作布置及讨论、落实检查具体的日常工作
周期性会议如遇节假日或与重大事务冲突则适时调整,其他必要的会议另行决定后通知召开
会议召开时,与会人员必须准时,且必须穿工作制服
会议的各项决议必须在会后及时无条件执行,如有异议及时在会议当中协商,严禁会后私下议论
会议决议所安排工作责任人必须在会议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议布置的工作,如未完成且无特别原因者,服务中心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