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费标准1 总则 为了法律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收费内容:1、物业管理费;2、公摊水电费;3、电梯费; 4、装修押金; 5、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6、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7、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 收费工作的分工 1、 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2、 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3、 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 收费操作规定 1、 收费单据的管理 1)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由会计统一管理,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2)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领用人等相关登记; 3)填制收款票据前要认真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4)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6)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 200 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财务部统一保管
8)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2、 收据填写要求: 1) 据实填写
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2)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