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人员配备方案A、管理服务人员 (1)管理服务主管人员 无论面积多少,均应设项目经理 1 人。10 万~30 万平方米,可设副经理 1 人,服务中心主管 1 人,保安主管、工程主管、环境主管各 1 人。对超大型社区,则可以分设管理服务中心,人员配备遵循上述标准。 (2)楼宇巡查人员 10 万平方米以下不设楼宇巡查员;15 万平方米设 1 人;20 万平方米设 2 人;30 万平方米以上设 3 人。 (3)服务中心人员 5 万平方米以下设管理员 1 人;5~10 万平方米设 2 人;10~15万平方米设 3 人;以后每增加 10 万平方米,增设 1 人.如达到 30 万平方米以上,则按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可能增设新的服务中心,新服务中心的人员配备标准按 30 万平方米以下情况类推。B、安全护卫人员 (1)安全护卫主管人员 30 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 1 人,保安班长 3~4 人. (2)保安员 1)全封闭小区(人车分流)每个出入口至少设置 6 人(三班倒). 2)巡逻保安员每 3 人一组可监护面积 5 万平方米左右(三班倒)。 3)封闭停车场出入口处应设置 3 人(三班倒)。 4)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减少保安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应至少配置屏幕监控保安员 3 人(三班倒). 5)安全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 4000~6000 平方米配置 3 人(三班倒).C、工程维修人员(1)工程维修主管人员 1)10 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 1 人,不设班长. 2)10 ~30 万平方米,配置主管 1 人,设施设备运行班长 1 人,维修班长 1 人。 3)30 万平方米以上可配置主管 1 人,运行班长 1 人,机电维修班长 1 人,综合维修班长 1 人。(2)维修工 1)每个高压配电房值班电工 3 人。 2)每 10 万平方米配置水工 1 人。 3)**空调系统每 10 万平方米配置 1 人. 4)每 10 部电梯配专职电梯工 1 人。 5)每 10 万平方米配置维修电工 3 人。 6)每 10 万平方米配置综合维修工 2 人。 7)机电维修人员综合劳动定额:每 10 万平方米配置 10~12 人。D、清洁卫生人员(1)保洁人员综合劳动定额 4000~6000 平方米配置 1 人。(2)清洁主管人员 10 万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 1 人,班长 1 人;10 万~20 万平方米,配置主管 1 人,班长 2 人;20 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 5 万平方米增设班长 1 人。(3)保洁员 1)楼梯清洁:14 层/h*人(1 梯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