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泽信乐家(北京)物业进展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 某某公司名称 公司(以下简称“该目标公司”)的咨询单位,为甲方推动该目标公司的市场拓展提供咨询服务
二、甲方的责任:1
为乙方提供参加该项目所需要的甲方的企业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宣传资料等
确定市场拓展的目标及要求
向乙方提供项目拓展的模式种类
负责与乙方推举并有意以某种模式进行项目合作的物业公司进行商务洽谈及合同签订
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1
向甲方提供符合目标公司及所辖项目要求的物业公司(目标公司)基本信息
通过努力,使甲方以较少的投入完成和乙方推举公司的合作签约
向甲方提供项目说明
负责和参加该项目的目标公司联系,完成其与甲方的协调和沟通
负责协助办理该该公司所辖项目的物业备案并取得备案回执或使其具备法定管理权限
四、费用及结算1
甲方成功收购乙方推举的目标公司的股权份额达到
%(含)以上且取得政府部门的备案(或甲方取得法定管理权限),即视为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达到了本合同目的,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具体根据双方洽商条件填写)2
甲方在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物业备案或具备法定管理权限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咨询费,乙方在约定的支付日期前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如虽经乙方工作,但未能达到甲方与目标公司签约的目的,则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同时,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所有协议自行终止
五、甲乙双方可就实际情况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条款和修改意见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