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白城市电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浩 地址: 白城市麻纺街 3 号 SOHO· 创享国际 联系电话: 0436-3573777 / 888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 白城市 ×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 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聘用乙方为 SOHO· 创享国际 (以下简称“物业”或“本物业"或“物业管理区域”)项目,在项目产权销售完成 80%以前阶段,提供物业前期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SOHO· 创享国际 物业类型:高层公寓、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库)、地下层
座落位置: 白城市鹤塔转盘处 四 至 东 南 西 北 建筑面积: 约 2·0000 万平方米其中:15 层—19 层酒店式公寓住宅面积约 3900 平方米,6-14 层为办公用房,面积约为 7020 平方米,—1 至 5 层商业用房面积约 8200 平方米,主楼20 层为物业及甲方管理用房, 21—22 层为旋转餐厅用房,面积大约为 700 平方米 ,23 层为电梯及消防设备层,副楼一层水源热泵机房面积约 100 平方米 ,副楼 地下消防设备室面积约 300 平方米,项目主楼周边地上停车位约 50 个
甲方管理用房和设备、设施用房,乙方不得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但甲方公司办公用房所使用的水电、采暖费,则由甲方据实缴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由委托人另附,并作为合同附件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物业交付时间: 2015 年 10 月 15 日前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本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