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 约 时间: 年 月 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本公司经营区域的保洁、安保及秩序维护等服务项目交由乙方管理,特订立此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场、办公楼、停车场
服务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商场的全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所有公共卫生间的保洁服务、垃圾收集及外运
第五条:车梯操作运行、车辆引导,楼顶车场及地下车场停车的秩序维护
第六条:路面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七条:全时段维持公共秩序,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破坏等的工作,防范并制止在甲方经营区城内各种危害客户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 委托服务费用及期限第八条:乙方派驻本项目保安人员 16 名,保洁人员 18 名,管理人员 4名,含人员、物料、服装、福利、保险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在内每月合同金额¥85000 元(大写:捌万伍仟元整),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以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及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第九条:委托管理期限为 XXXX 年 X 月 X 日至 XXXX 年 X 月 X 日第十条:每月末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到甲方要求,经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次月 10 日前提供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委托管理服务费用
第四章 双方权力义务第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
维护商户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商户公约并监督商户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 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