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由甲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前期物业管理.业主于 2024 年 8 月开始入住,2024 年 5 月该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并根据业主大会决议选聘了乙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乙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于 2024 年 8 月 1 日零时生效。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物业管理公司应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前办理完成物业交接验收手续。甲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后,安排了该小区管理服务人员退场,但以部分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移交相应的物业管理资料,拒不配合物业交接查验。 2024 年 8 月 15 日,顶层的 20 户业主发现房间在雨天渗水,于是联名要求乙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修复.乙物业管理公司称这是因甲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所致,应由甲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修缮。之后,乙物业管理公司不再受理业主有关该问题的投诉。 1:上述 20 户业主提出的修复请求是否合理?是否应由乙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无偿修复? 2:乙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假如您是该公司的负责人,如何处理业主的投诉? 3:该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何时终止? 4:甲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的理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5:在甲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和配合物业交接查验的情况下,乙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答案参考:1:上述 20 户主提出的修复请求合理,因为 2024 年的房屋到 2024 年出现渗水现象没有出 5 年的保修期,所以应该修复,但不应该由甲乙两个物业公司修复,根据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2、乙物业做法不妥当,没有尽到为业主服务的责任,物业负责人应该联系施工单位 i,或上报上级主管单位。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间 2005 年 8 月 1 日零时。4,甲物业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案例二:2024 年初业主李某所在的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催交 2024 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李某任务,自己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保安保安费,可是,其所居住的小区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自己在小区内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