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科岗位安全责任清单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对物业管理权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安全员对物业管理权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做好房屋、设备设施、用电、环境卫生、车辆道路、消防、出租场地、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台账
2.对全院办公区、生活区范围内的安保、卫生等物业管理工作负责
在新建、扩建、改建生产、生活用房和其他工程项目时,坚持“三同时”原则,即主体工程与劳动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3.负责制定院办公区、生活区范围内事故应急响应措施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负责全院办公区、生活区范围内的消防工作:(1)常常督促检查《消防条例》和《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教育职工(家属)安全使用煤气;(2)加强对小区内管道煤气设施的查看,发现管道破损、漏气等安全隐患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处理;(3)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每月组织一次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消防自动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检查,按规定对消防设备系统进行例行检测,及时配备、充装失效的灭火器和维修坏损的消防栓,确保消防设施正常有效使用
(4)及时制止办公区、生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当使用明火、煤气、用电等消防不安全行为
(5)组织扑灭初起火灾,会正确方法报告火警,配合政府消防单位组织火灾或其他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救援
5.负责院内办公区、生活区内房屋的安全监控,定期检查(检测)房屋各种设备、设施,装修、装饰结构部件,广告牌、外墙、阳台搁置物等的安全可靠性,并进行维修维护;及时砍伐、修剪枯死树木、树枝;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实行措施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6.按规定联系相关单位按时对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维护、检测和检验并建立相关台账记录;建立因电梯运行故障而发生电梯内困人、伤人等电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专项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