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物业管理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概况及要求:本次招标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 20 家
根据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在限额标准 100 万(不含)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本次入围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
定点期限:入围供应商与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两年
一、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等)、传达秩序管理及巡查、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一)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1、服务内容: 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大厅大面积玻璃顶等的日常巡查和养护维修;外墙幕墙的养护和维修
2、服务质量标准:(1)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
(2)玻璃无破裂,五金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性好、无异常声响
否则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不能立即修复的涉及安全性的应实行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地板平整不起壳、无遗缺,吊顶无污(水)渍、开缝和破损
否则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屋面排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保障畅通;雨前及时巡查,排除隐患
发现过滤网及管道破损及时修复或更换
(5)发现屋面或其他防水层有气鼓、破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屋面、墙面有渗漏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安排专项修理
(6)及时完成家具、设备等各项零星维修任务,一般维修任务确保不超过24小时,确保家具、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100%
(7)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二)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供电系统:1、服务内容: 对区域内的电气管线、电线电缆、电源开关、动力插座、电开水炉等低压用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保持设施正常运行
2、服务质量标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