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储存管理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第 2 条 物料存储原则。(1)安全可靠原则。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2)分类摆放原则。按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文明整齐。第 3 条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库区定置管理图,并在仓库现场放置库区定置管理图,按定置管理要求严格地将不同品种、规格的产品分别存放,不允许出现混料放置的情况,必须在物资保管卡上标明材料存放的架、层、位、区域号。第 4 条 建立仓库看板管理,及时公布产品信息(短缺等异常信息)及库房管理动态,并随机更新。第 2 章 物资摆放管理第 3 条 凡吞吐量大的用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号位编号。第 4 条 物料储存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贵重物料要设专库或专柜保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单独按规定存放。第 5 条 物料的计量单位要根据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的物料采纳不同的计量方法,保证同一物料前后计量单位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第 6 条 原则上编号实行“四号定位”法:第一位表示库房或货场的编号;第二位表示货架或货场内分区的编号;第三位表示货架层次或货场分排编号;第四位表示物料位置或货场垛位编号.具体编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第 7 条 物料码垛要牢固、整齐,要留有工作道,便于保养、清点、收发,应当按种类、包装、体积、重量合理堆码。所有物料一般均应上架,对不能上架的大件物料,应按规格分类集中放置,并做标识。放在室外的大件物料必须遮盖。第 8 条 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第 9 条 仓库管理部门对所经营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假如破损应立即向主管反映并立即委托维护。第 3 章 物资盘点管理第 10 条 仓库建立库存数量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核算,月终结账和实盘完毕后与财务部门对账.第 11 条 常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报表。管理员依据产品安全存量计划,做好产品存量检查工作,当安全存量不足或库存缺料时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紧急采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