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CGB—34 A 版 物料认定管理规定 第 1 页 共 3 页 修订状态 支 持 性 文 件物料认定管理规定文件编号: WI—CGB—34 版 本 号: A 页 码: 4 编制部门: 审 核: 批 准: 文件会签表部门签名部门签名行政人事部国际市场部采购部工程部技术部生产部企划部物控部国内市场部品管部实施日期: 2005 年 4 月 1 日01、目的为法律规范物料认定法律规范性、严肃性,通过对原材料样品确认,确保生产物料符合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要求,同时按规定流程对物料进行编号,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深圳华普数码公司的原材料认定检测、认定与编号管理
1 采购部:提供原材料的样品及相应的技术规格书及填写原材料认定报告单;若紧急采购,填写《特采申请单》;负责物料主数据的申请
2 技术部:负责提供样品申请要求,并提供相应的物料检验标准;负责对样品适用性、规格书等资料的确认,负责填写认定结论及核准;技术部提供样品给品管进行封样;技术部提供样品规格书给品管、工程部;并负责物料主数据在 K3 系统的物料编号、录入工作
3 品管部:负责进行生产原材料样品的检测,负责通过物料认定的样品及原材料认定报告的分发、归档保存,并同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质量保证条款
4 工程部:负责对生产辅助材料性能认定,工程部提供样品给品管部,若无法提供样品就提供规格书或厂家、品牌
4、 定义特别采购:指物料未经送样认定或没有手段单独对样品进行评测而需要小批量试用的采购行为
未能立即判定认定结果的,应注明同意小批量试用,否则也不能实施采购行为
5、作业内容5
1 作业内容5
1 样品索样a
采购部负责向供应商索样,样品数量需要满足样品试验的数量要求
对特别情况而不能送样品的,以合格资料取代
提供样品时应附上样品的相关资料
2 样品确认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