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部车辆管理规定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 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1) 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 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 500 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屡次违反规定做辞退处理
(3) 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一次扣罚 50 元
(4) 司机每天按时上班,特别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5) 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别情况或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部门经理
(6) 司机报销过路费、加油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按公司报销规定要求,并记录车辆已行驶公里数和过桥过路费用的实际内容,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开除处理
(7) 司机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养
(8) 在运输途中如有特别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货时间过长等,应及时反映给公司避开造成不必要损失的
(9) 在目的地装卸货和提取货物时应注意观察货物的破损情况
(10)上班第一时间,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水箱、油量等情况
二、 安全行车制度 (1) 司机必须积极学习行车知识,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