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1 生技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 定义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 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5
1 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别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生技部审查,报分管经理(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6
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生技部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讨论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