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特种作业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特种作业管理实行审批制度,所有特种作业必须经公司审批方可开展,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定义的特种作业指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及其他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压力容器、管道操作等危险作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站的特种作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安全保卫科特种作业管理主要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二)审核作业人员相关从业资质,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及年检工作
(三)特种作业审批与现场监督
(四)组织或配合特种作业事故调查,向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第六条 生产技术科特种作业管理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公司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现场管理
(二) 组织实施特种作业,监督、检查、指导特种作业的实施
(三)监督、检查、指导公司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维护、小维修、台账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 承办公司特种设备申报、年检和外委维修工作
(五)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第七条 特种作业操作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相关作业规程,实施特种作业
(二)负责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
(三)承办特种作业设备实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特种作业规程管理第八条 生产技术科负责公司特种作业规程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
公司特种作业规程应严格根据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制定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各特种作业规程
第四章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第十条 特种作业设备是指用于特种作业的各种设备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对应的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并严格依据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一条 生产技术科统筹公司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使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