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有过去的版本和现在的版本过去的版本:生产区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生产厂区为禁火区
禁火区内各生产车间、部门、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
、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生产火焰、火花及酷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三级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动火证
二、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特别、一级、二级)1、特别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别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别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实行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一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复查后,报公司安环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部门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别动火,由公司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四、动火作业等级划分:1、苯酐车间:主要原料邻二甲苯,闪点30℃,属易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甲B类
氧化装置处于运行状态下,其主要的物料管路、设备、贮罐等动火作业为特别动火,其它部位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
成品苯酐,闪点151
7℃,属可燃固体,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
但是,若按其爆炸极限(苯酐的爆炸极限是1
4 V%)划分,其火灾危险性分类应分为甲类
精制生产装置处于运行状态下,主要的物料管路、容器、设备的动火作业为特别动火
其它部位及生产装置以外,区域内动火为一级动火,车间维修室内动火为二级动火
2、顺酐车间:主要原料纯苯,闪点-11℃,属易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