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居住安全普查方案关系到成百上千户群众的安危,严肃工作纪律
高层建筑质量安全重于泰山
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为此各工作组和专家组要站在讲政治、促和谐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依法、科学、全面、仔细地把好检查中的各个环节,凡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无条件停工,已建成的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为了全面排查和治理我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存在隐患
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全县高层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及整改时间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10月31日二、检查范围全县所有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已建成高层建筑及小区管理
三、检查内容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是地质安全、建筑质量安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安全、建筑消防安全、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
四、职责划分(一)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
负责对高层建筑的地质灾害评估及处置情况、选址及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和地质勘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城乡建委牵头
(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安全检查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
负责对建筑材料生产环节和市场流通环节进行检查;(四)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
(五)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
负责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及环保、防雷、供电、供水、供第1页共3页气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
五、检查的方法和步骤(一)检查方法各牵头责任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施工企业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自查
(二)检查步骤1
自查阶段(20XX年8月21日—20XX年8月28日)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建筑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并积极组织整改
由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已建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