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压力管道部分)第一节 概述压力管道是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分布极广,凡有流体输送的场合一般都用压力管道
石油、天然气的长距离输送,城镇燃气和公用动力蒸汽的输送,冶金、化工工业生产装置等都有大量管道
确保压力管道安全使用,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具有特别的意义
所以,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对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监察制度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还制定了整套执行监督机制
这方面我国近年来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原劳动部在 1996 年 4 月颁布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指导全国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和监察工作实行法律规范化管理
第二节 压力管道定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
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
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 25mm 的管道
冶金作业主要是煤气管道、蒸汽管道、氧气管道、氩气管道、氮气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等
第三节 设计设计单位的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证由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并报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取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备案;取得颁发的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未经备案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不准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受备案后进行设计资格编号并发给备案标记印模,该印模应盖在设计总图上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批准书"有效期为 5 年,满 5 年后要换证
届时对发生重大设计质量事故、设计人员不稳定、长期不从事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要取消其设计资格
压力管道总体设计的基本原则压力管道都与设备、机器相连接,是整个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