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含首次、换证增项、升级)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三、办理依据1.《行政许可法》2.《特种设备安全法》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 5。《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67 号) 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技监局令第 13 号) 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92号) 8.《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24) 9.《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24) 10.《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24) 1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24〕408 号) 12.《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24〕251 号) 1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1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市质监局负责以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受理,国家局公布的评审机构负责行政许可的评审工作,省质监局负责审批: 1.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 2。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 3.GB 类、GC 类中 GC2 和 GC3 级、GD 类中 GD2 级压力管道的安装; 4。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 5。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6.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7。索道的维修. 五、许可条件 1。具有法定/法人资格并经所在地政府部门合法注册; 2.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5.在许可有效期内未发生施工严重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技术法律规范的行为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业绩符合要求(仅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换证申请); 6。 具有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3。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5.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