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必姆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老师职业道德建设,塑造教育良好形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等要求,现将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与每位教职员工签订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1、严禁有偿家教和托管,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
2、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索要和接受学生、家长钱物或找家长托办私事
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驱逐学生,挖苦、讽刺、卑视学生
4、严禁在考试、职评评聘和评先评优中弄虚作假
5、上课要按时进教室
严禁坐着上课
严禁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看报和阅览其它读物
严禁在教室吸烟
不准随意进出教室
严禁随意调课、缺课或擅自请人代课
不准酒后上课
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课
严禁不备课上课,无教案上课
6、严禁男性教职工在自己寝室或非公共场所找女生个别谈话
7、严禁训斥、指责、羞辱学生家长
8、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请假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9、不涉黄涉毒
10、不在网上发表不正确、不健康言论
11、仪表端庄,衣着干净,不着怪服,不染怪发
12、工作期间不准闲谈,不准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
二、问责追究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老师履职晋级、评优推先、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实行以下方式问责追究
1、责令整改
根据违规情节及有关规定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判、发出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责令纠正违规行为,消除影响,挽回损失
2、组织处理
根据违规情节及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资格,扣发绩效工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离岗或取消老师资格处理
3、纪律处分
对责任人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