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理控制表制度名称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办法制度编号WLAW 0501-2024版本新订/修订编写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签发日期年度评估时间2024新订刘涛雷晓斌谭文胜徐树彪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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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次修订原因 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要求进行制订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新订制度
解释部门安全质量环保部门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办法一、目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奖惩机制,法律规范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推动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三、定义 (一)突发环境事件是指满足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定义及分级标准的事件; (二)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是指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质量低下、工作要求不落实等行为
四、管理职责 (一)安全质量环保部门是公司环境保护监督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1
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制度,检查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和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对突发环境事件单位负责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提请公司党委审议,并按职责权限落实会议确定事项
对各单位年度环境保护绩效提出考核建议
组织集团公司和外部机构环境保护先进集体、个人的初选和申报工作
根据“一票否决”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公司各类评优评先的意见
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
配合工会工作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单位和责任人反映意见的核实与复查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是环境保护专业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1
参加管理范畴内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
对管理范畴内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和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参加对突发环境事件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