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体系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一、编制依据与目的1、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与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水保设计文件以及就按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编制。2、编制目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不遭破坏,针对本地区夏季雨水集中,河流纵横交错等特点,保持水土现状不受破坏,确保施工现场按设计和施组文件要求,做到文明、干净、美观、大方、井然有序.二、环保和水保方针、目标及范围1、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时"制度,根据严格的环保、水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2、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工程绿化协调美观,环保及水保措施落实到位,为把项目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而不懈努力。3、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砂石料场及材料储运厂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三、环境保护体系(见环境保护体系框图) 四、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管段内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各作业队根据自身承担的施工任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环境保护的各项制度、指标细化分解,确保环保目标的实现。 2 管理职责 2。1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导管段内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重大环境问题进行决策。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整个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部长:郭立波,联系电话:13429601461。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一切日常事务,对所属工程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负有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2.2 项目经理职责负责指导管段内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重大环境问题进行决策。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2。3 副经理职责 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策划。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处理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公共关系,组织每月的环保检查,及时分析整个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2.4 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