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加、损害担责"的原则,落实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减少突发性事件造成环境污染,防范各类环境事件的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通过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动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清除各种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1.3 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仔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的发生,促进公司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1.4 环境风险是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环境的隐患,包括自然环境、生产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 2。1 为加强环境管理工作,从源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公司成立环境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2.2 环境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人员由生产中心总监、环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技术员等组成. 第三章 排查范围、内容、形式、方式 3。1 排查范围:公司厂区及车间; 3.2 排查内容: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环保设施; 3.3 排查检查形式3.3.1 联合排查:由分管领导(环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各环境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3.3.2 日常排查:由设备部组织实施的日常排查检查;3.3。3 季节性排查:由分管领导(环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各环境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针对雨季、大风等恶劣天气易发安全进行环境安全排查检查; 3。3.4 专业性排查:由第三方运行公司实施的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排查; 3.4 排查方式:实行季(月)现场排查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排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厂区、各车间进行全面的环境安全排查检查。 第四章 环境风险排查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4.1 建立、完善环保监督检查、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大检查,保证车间、部室环保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常态化、机制化,做到班前、班中、班后自检自查; 4。2 在重大节假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