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编号:C—C2—003— 市政施管—10工程名称部位名称工序名称施工现场消防交底日期 年 月 日交底单位接收单位交底内容:一、危险源根据本工程的设计特点,施工现场的施工平面布置及直接或间接的经验教训,项目部消防防火领导小组认为爆破工程、电气焊工程、木工车间、物资仓库、雷击、电气火灾、吸烟火源、油漆工程、防水工程是本工程的主要火灾危险源
二、项目部消防防火领导小组三、施工现场消防施工现场根据进度情况分为基坑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修阶段及机电安装
基坑施工阶段现场主要消防隐患为移动式发电机使用部位、动火部位、库房及加工区等,因此该阶段主要考虑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主体施工阶段,现场将会用到大量的防水卷材及木方模板等易燃品,因此除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外,还需沿施工区段设置消防水系统
装修及机电安装阶段同基坑施工阶段
四、消防防水系统1、根据消防用水的有关管理规定,供水水管管径确定为100mm,以满足消防及施工用水使用,每处室外消火栓配备消防箱、消防带、水枪、开关
2、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人民路西段K0+540、K0+620、K0+720、K0+880、K1+20、K1+630、K1+920、K2+160、K2+580、K2+800、K2+840、K3+500、K3+580、K3+520、K3+700、K3+920、K4+20、K4+275、K4+395、K4+445、K4+915、K4+990处均有市政已建好市政消防取水处,从市政取水点引DN100水管接到消防主管上,供消防用水
围挡施工完成后要在有消防水源的位置设置附近有消防水源标识,并配备自围挡至市政消防水源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水带、水枪及扳手等
3、现场消防水源配备应满足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
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