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开征房产税的意义上周末听了贾康老师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财税体制改革的讲座,其中提到了新时期我国对于开征房产税的若干意见
鉴于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地区已经开始征收房产税,其试点总结情况将于年底出炉,具体征收情况还不甚明晰
我作为非专业人士不具备臆测结果的资格,但我期望此次两地的试点是成功的,对当地优化资源配置是有帮助的
在此我想阐述一下我理解中的现阶段我国开征房产税的意义
其实在早期的采访中,贾康老师就曾表示房地产未来的调控的大方向就是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逐步代替“限购令”等行政手段,先在上海以及重庆进行试点,再向全国推广
可以看出,国家之所以如此积极地改革房产税,是因为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社会公平的现象:房价虚高,刚找到工作的人若非凭借外力难以买下住房,而有些人却占有多套住房进行所谓投资
这些挤占普通购买者住房购买资源的情况,在现有的社会背景下,这样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底层人民的负面心理,如仇富等
所以从房地产改革的现实作用上讲,把房产税从经营性房屋扩大到所有城乡房地产,就具有了以下两点意义:遏制房地产炒房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和投资房产税能怎样发挥调控房价的作用,正如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所说:“最大的作用就是体现在遏制炒房方面
"在我看来,房产税虽然不能直接使得高房价下调,但房产税无疑增加了房产持有者的持有成本,无论是自住型还是投资型的购买者都会更加谨慎的选择所购房屋的居住面积,所处地段,投资性购房者也会减少囤房数量,释放出相当可观的房源,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会造成房市的降温,并最终将房地产交易引向合理的价格区间
促进社会财宝公平分配,调节贫富差距由于高价值的特点,房产已经成为居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现行税制由于缺少财产税体系,难以对构成贫富差距的基础环节---—财产存量进行调节,而房产税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房产税的开征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