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田镇实验小学 班主任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生命尊贵,安全为天,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必须得到根本保障。班主任应当仔细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条例》;班主任应当义不容辞地履行保障学生安全的职责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仔细做好以下食品安全工作:1、教育学生时时、处处提高警惕,树立食品安全防卫意识.2、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日常的食品安全知识。3、教育学生学会辨别常见的隐患食品的知识和技能。4、不准学生食用不安全的食品(三无食品)。5、上学、放学,不让学生购买小商店、地摊等的不安全食品.6、不准学生在居住区周围的非法营销点购买没有防伪标志的任何有隐患食品。7、教育学生不购买没有安全防伪标志的饮料、早餐、豆奶食品等.8、教育学生不使用别人给的不安全食品饮料豆奶制品等。9、严格监管好学生的零用钱,不乱吃乱喝。10、仔细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2024.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