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班班有歌声”班级合唱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活跃校园文化,提升学生娱乐水平,展示我校学生风采
同时为庆祝建国64 周年,迎接 12 月进行的班级合唱竞赛经学校讨论决定全校开展“班班有歌声”活动
学校将 “班班有歌声”活动纳入了班级量化考核范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形式及要求: 活动时间:10 月 7 日起活动形式:以班级为单位,利用每节课课前 5 分钟时间(即一道铃与二道铃之间),开展合唱活动,合唱曲目应不断更新
活动要求:1.各班开展自主歌唱活动,演唱形式有齐唱、合唱等,也可借助多媒体设备伴奏
2.必唱曲目由学校指定的曲目,每月两首,自选曲目各班可自主选择,但要求歌曲内容健康情感真挚
由音乐老师教授,也可各班组织自学
3.各班文艺委员要负责组织检查本班同学是否在仔细参加,并做到有记录
4.为保证 “班班有歌声”活动的质量,并长期坚持下来,各班要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练歌,使 “班班有歌声”活动成为我校学生乐于参加的一项活动
二、活动对象:工贸分校全体班级三、评比内容:1、精神面貌好;2、声音洪亮;3、歌曲积极向上,歌词准确,演唱整齐,状态积极
根据上述标准分 A/B/C 三个等级
A 等记 3 分,B 等记 2 分,C 等记 1 分
不唱歌班级扣 5 分
四、评比方式:1
采纳相邻班级互评方式
教学楼每层 8 个班级,每相邻的两个班级互评
如每层第一、二个班级互评(由西向东数),第三、四个班互评,以此类推
二楼、三楼 13 电美 1 班与 13 文秘班互评
办公楼三个互评班级顺序为:12 农业评 13电美 2 班、13 电美 2 班评 13 种植班、13 种植班评 12 农业班
以文艺委员为主对相邻班级合唱曲目、时间进行登记、评比
(附表格)每周六晚自习交与团总支办公室以备检查
缺交班级扣 3 分
任课老师,在班级日志上注明唱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