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台 50MWp 光伏电站35KV 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中电投西北新能源公司乙方(承包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签约地点: 甘肃省张掖市时 间: 2024 年 6 月 26 日甘肃高台 50MWp 光伏电站35KV 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甲方:中电投西北新能源公司乙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甘肃高台 50MWp 光伏电站 35kV 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承包给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甘肃高台 50MWp 光伏电站 35kV 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第二条工程地点: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第三条工程内容、范围及工程量、范围及工程量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主要设备为:变压器、逆变器 、互感器、接地刀闸、高压电缆等第四条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在工程实施中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
第五条 工程造价本项目实施总价承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 6500000 元 )(含税金);此费用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全部费用,并已包含各种难度及风险,由乙方包干使用,自负盈亏
除新增的项目外,本合同工程的费用不能调整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暂停和终止6
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任何单方的修改
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假如一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另一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作出书面答复,且应在 7 天内进行纠正
假如得不到纠正或未提出适当的修正计划,该方将暂停执行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
对于这种暂停,该方将不出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