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考核细则项目权重检查内容检 查 标 准评分细则制度管理20 分 交接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岗位员工及时到岗(提前 15 分钟)迟到早退现象考核分厂 0
5 分/(人*次),计件工资人员除外;严格根据交接班管理制度中“十交、五不接”原则进行交接班交接班不清现象考核工分厂 0
1 分/(人*次);发现强行交接班现象考核分厂 3 分/(人*次);发现故意隐瞒生产不正常或事故考核分厂 5 分/(人*次);车间主任必须批阅班长交接班记录,班组长必须每班批阅本班,各岗车间主任未签名考核分厂 0
5 分/次、员工交接班未签名考核分厂 0
1 分/次;位操作记录,批阅后签名班前班后会必须宣讲本班生产情况、劳动纪律情况、安全、环保,从业法律规范,纪律执行等;未宣讲考核分厂 0
5 分/次、宣讲敷衍了事、无记录分厂 0
2 分/次;变更管理程序执行情况技改前必须履行变更管理程序(含工艺、设备、安全设备设施等);未变更考核分厂 2 分/次,先执行后变更考核分厂 1 分/次;工艺技术参数更改前必须履行变更程序;I 类未变更考核分厂 20 分/次、Ⅱ类未变更考核分厂 2分/次、Ⅲ类未变更考核分厂 0
5 分/次;夜间紧急变更应征得公司值班领导同意,并于次日完成变更;未征得公司领导同意考核 10 分/次,未按期履行变更程序考核 2 分/次;岗位巡回检车间工艺巡回检查每日不得少于 2存在缺项考核分厂 0
5 分/次;查管理制度次、并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理,形成闭环;存在缺项考核分厂 1 分/次;员工巡回根据“三定”原则进行检查1
无巡回路线、巡回内容考核分厂 0
5 分/处;2
巡回不及时考核分厂 0
1 分/次、管理人员未作出相关教育整改考核考核分厂 1 分/次;3
无故不巡回考核分厂 0
5 分/次;4
各岗位间不得互相代替巡回、考核分厂 0
5 分/次;5
巡回牌脏、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