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统计与库存盘点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各类物资统计,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准确、合法、及时的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迟报,真实反映生产物资状况和物料消耗情况,为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核算管理提供真实、准确数据,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遵照国家统一统计标准,确定本公司各类物料统计、盘库办法,适用于江苏鑫塬镍业有限公司。第三条 各部门责任一、财务部是本公司生产统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公司统计管理制度,组织各项生产统计活动,对各级统计实施管理和监督,参加公司月度、年度库存货物盘点。1、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按时报送日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各类统计报表,并进行成本核算.2、指导本公司产量、质量、设备、供应、劳资、能源等专业统计及工序产品统计工作.3、每月对本公司的经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月度生产经营综合分析汇编工作 ,指出生产组织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议和对策。4、组织月度、年度公司库存物资盘点,提出、确认所用盘点方法的可行性;做好物料平衡工作,对盈亏进行分析,提交盘存报告,提出处理意见。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统计工作.二、企管部1、协助财务部做好公司统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并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2、根据生产统计数据,对生产组织与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并进行跟踪检查.3、参加公司月度、年度库存物资的盘点,对盘存报告中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并跟踪处理。三、各部门1、建立健全二级统计机构,及时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任务。2、负责本部门原始数据的搜集、整理,按规定的制度及时填报统计报表和经营数据,各专业统计报表严格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填报。3、设置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做好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4、负责本部门生产工序的物料平衡工作,月末协助统计主管部门对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进行盘存。5、按要求及时上报本部门月度生产经营分析。第二章 生产统计第四条 数据采集物料名称采集地点采集人采集设备上报时间误差要求备注进厂原辅材料磅房司磅员地中衡8:30±20Kg每半年校准一次烧结用料地下料仓配料主控皮带秤8:3099。5%每班校准一次烧结成品矿地下料仓(通道)配料主控皮带秤8:3099.5%每班校准一次磅房司磅员地中衡8:30±20Kg每半年校准一次出炉镍铁磅房司磅员地中衡8:30±20Kg每半年校准一次出厂物资磅房司磅员地中衡8:30±20Kg每半年校准一次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