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车间个人卫生管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证产品质量,建立本规程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接触产品的人员卫生
责任:生产人员负责按规定执行
卫生培训:产品制造部按批准的培训计划组织生产人员接受生产卫生培训,树立卫生观念,讲究个人卫生
本规程所说“生产人员"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人员健康:2
在工作期间,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周期体检合格证方可继续留在本岗位工作
在工作中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去医疗部门检查
一旦发现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调离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产品生产工作
因病离岗的工作人员,在身体疾病痊愈恢复健康后,需持医生开具的健康合格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一般生产区个人卫生:2
每日上岗前应按规定洗手、更衣
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穿戴不法律规范不得上岗操作
随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理发剃须、勤换衣,勤洗澡
工作前应洗手,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生产区
生产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在岗位上吃东西,不得随地吐痰、擤鼻涕,不得对着正在生产或加工的物料、半成品咳嗽和打喷嚏
离开工作场地时(包括吃饭、上厕所),必须脱掉工衣、工鞋、工帽
干净区人员个人卫生除符合一般生产区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2
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干净区标准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收的清洁,消毒,连续工作过程中,视产品的要求不同进行手部清洗消毒,至少每 2 小时洗手消毒 1 次
手清洁消毒后,不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不再接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如不可避开接触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