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雄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组件车间管理奖惩规定编号:XTIS-J10—09—2013执有处:总裁办、总经理、副总、各部门经理各 1 份 批准:页码:共 5 页 版本/版次:A/1 日期:1
目的及范围1
1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进展,实现依法管理、人性化管理,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科学、严肃的规章制度,激励全公司员工奋发向上,树立为公司创效益而拼搏,为自己提高收入的现实理念
同时,防止和纠正个别员工违法和失职行为,营造一流的企业文化, 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3 本制度适用于组件生产车间,以及进入车间的所有人员
1 考核范围为生产车间全体员工实行逐级考核制,根据实际考核结果由生产出据考核处罚单
处罚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3
1 考核小组的组成:(1)生产经理(2)生产主管(3)车间班组长4
员工管理 4
1 上班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根据规定:每次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罚款 30 元
迟到一小时罚款 50 元
迟到两小时以上,扣除半天工资
无故旷工一天者,扣除 100 元/天
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 3天及以上者,视为自动辞职,公司将予以除名,当月工时无效
如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则视损失大小予以 100-5000 元的经济赔偿
2 请假制度:如特别事情必须请假,应在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经逐级批准同意后,方属请假生效
不得带口信或打电话以及代请假或事后请假
如生病等原因无法亲自请假,则必须打电话给公司部门负责人口头请假,经领导批准同意后,请假生效
但是回公司后必须及时将请假条补上
(如有特别情况,无法以书面形式请假的补假单时必须出示相关证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