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错误报告处理制度一.用药错误的范畴用药错误是指药物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预防事件,导致用药不当或患者受损
主要变现为: (一)处方错误 在处方书写、选药、剂量、剂型、途径、用药时间、用药频次、溶媒选择等方面发生错误
(二)转抄错误 护士在抄写医嘱时发生的各种错误
(三)配方错误 配发错误的药物、剂量、剂型,配发储存不当或变质,过期失效的药品
(四)给药错误1
投药错误:将药物误给于其他患者
未经处方的用药错误:指未经医师处方而给患者用药,包括继续使用已停用的药物
剂量错误:剂量大于或小于规定剂量或重复用药
途径错误:用药途径不适处方规定的途径,或是途径正确而部位错误,如滴左眼误滴右眼
速率错误:常见于静脉滴注
配置错误:药物在溶解或稀释时发生错误,或发生配伍变化
技术错误:操作技术不当,如输液泵发生操作错误,注射部位未消毒等
应用变质药品的错误:使用保存不当的药品,或变质、过期失效的药品
时间错误:不按规定时间间隔给药或给药时间发生明显偏差
二.用药错误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一般用药错误:指发生了错误,但未造成损害,或造成轻度或临时性损害
(二)严重用药错误:指造成患者永久性损害或危及生命,如过敏性休克、心律不齐,或造成患者死亡
三.报告及处理程序(一)医务人员在发生用药错误时,需立即实行救治措施,同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必要时越级上报
(二)按规定上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严重用药错误需立即上报,并形成书面报告(见附表),内容包括:1
用药错误情况:包括错误内容、错误分级,损害严重程度等
情况调查:(包括引发错误原因和人员、发生错误场所、与错误相关人员、错误是如何发现或避开的等等
药品情况: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包装形式或大小、用法用量和服药频次等
患者情况:年龄、性别、诊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