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甲供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加强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中甲供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明确各方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便于检查与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术语和定义(一)公司: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
(二) 甲供设备材料:由公司负责供应用于项目建设的所有设备材料
(三)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施工安装承包合同的单位第三条 法律规范性文件引用(一)《火电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24 年版)
(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制度(修订)》国电集物[2024]352 号文件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集中规模采购实施方案》国电集招标[2024]471 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电集团公司和国电电力物资管理制度
(三)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四)公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甲供设备材料采购的管理的全过程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第五条 施工单位职责(一)由施工单位提出材料需用申请计划(含工程编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图纸负责对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和种类进行审核(含甲供材料范围的审核)
(二)工程部专责工程师对材料数量、规格型号、种类及工程编码进行复核(含甲供材料范围),同时施工单位要通过 MIS 系统传送材料需用计划电子文件到工程部
(三) 由计划部技经人员根据施工图预算的甲供材料数量(含工程编码)负责对甲供材料数量、是否为甲供材料等事项进行最终审核,并最终确定费用渠道
如有不妥之处,在与施工单位协商后,计划部技经人员负责对材料需用计划的电子文件、书面文件进行修改,同时把修改后的电子文件(含工程编码)通过 MIS 系统发送到物资部和设备代保管单位
(四)审核后的物资需用计划报送到物资部最后签字确认,由物资部负责组织采购
第六条 监理单位职责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