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骨伤病医院关于加强检查申请单书写法律规范及考核、奖惩的规定 为了法律规范医院各种临床检查申请单的填写,及时、准确辅助医技科室做出诊断,避开各类临床检查诊断错误的发生,依据国家及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和法律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申请单填写要求: (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按规定逐项填写,眉栏项目不得遗漏,字迹清楚,术语法律规范,严禁涂改(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或门诊号、科室、填写日期、送检标本名称、检验目等),医师签全名,如为实习、进修人员开单,则必须由经治医师签全名。 (二)应简明扼要书写病情摘要(主诉和现病史摘要)、既往病史、体格检查情况和相关辅助检查结果等,以及临床初步诊断. (三)医学影像学检查申请单,需要写明检查部位、方位及目的。 (四)临床检验有标本的,送检标本上所贴号码应与申请单上号码一致. (五)急诊检查应在申请单左上角注明“急诊"字样。 (六)申请项目,可用“√”在项目的序号上表示;若为院内医疗网络系统开立检查单时,申请单所用的名称应与医院医疗系统网上所用的名称一致,以便于收费与统计,填写内容同前. 二、考核及奖惩规定: (一)考核 医务部不定期抽查检查申请单。1、考核实行否决制,一个核心位点或两个普通位点不符合法律规范(病史摘要和体格检查过简视为不法律规范),视为该检查申请单不合格。 2 (1)核心位点内容指:患者姓名、病史摘要、查体情况、临床诊断、检查内容,医师签名,六个核心位点. (2)普通位点内容指:患者性别、年龄、住院号或门诊号、申请单日期、住址、标本内容,六个普通位点. (二)处罚、奖励 1、对不合格的检查申请单,每份给予责任医师 50 元的经济处罚;医技科室进行日常督查,对主动提供不合格检查申请单的,给予医技科室每份 20 元的经济奖励。 2、每季度进行一次申请单填写优秀科室和优秀医生的评选,对优秀科室和优秀医生予经济奖励。 3、上述奖励资金为处罚所得资金的全部。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当处罚资金为零时,优秀科室和优秀医生只做通报表扬而无经济奖励。 上述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与之相关规定废止。 南召县骨伤病医院医务科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