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科学管理、精细施工,为业主建设高品质输变电工程,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增强职工质量意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及各级人员在施工、生产及服务活动中的质量职责及权限,旨在保证质量体系有效的运行,以实现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第三条 本制度依据公司程序文件《公司有关部门/岗位质量职责和权限》,并针对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特点,对其进行增加补充。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输变电工程及对外发包的项目工程.第二章 质量职责及权限第五条 总经理职责(一)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最终工程项目/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负责。(二)制定公司总质量方针/目标,建立/完善公司质量体系,并领导实施。(三)批准公司各项质量管理文件,组织质量检查/审核机构,授予其相应权力。(四)任免公司主要质量管理责任人,并授予相应权限.(五)检查和了解内/外部质量保证活动,必要时也可委托他人进行。(六)批准质量奖罚单位/人员。第六条 副总经理职责(一)作为总经理代表,直接领导所分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生产管理及协调,并对其施工质量负领导责任。(二)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公司质量方针/目标,批准项目工程质量目标.领导及协调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转。(三)批准重大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文件。组织领导各项质量活动的衔接、控制与协调工作.(四)组织全过程管理,对重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环节,实行专项组织预防和纠正.(五)向总经理提议所分管施工项目工程奖罚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第七条 总工程师职责(一)主持领导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查公司各项质量管理文件,并主持/领导质量内部审核和外审的迎审领导工作。(二)审查及批准施工重大技术方案及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及运用。(三)领导处理公司内部和分承建单位的质量纠纷及重大技术问题。(四)主持/领导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技术裁决意见.(五)组织/领导公司科技、QC 小组成果和小改小革成果的评审及发布工作。(六)协助总经理与业主之间有关质量纠纷的谈判。(七)向总经理建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免。(八)组织/领导公司承建的输变电工程的内部竣工验收及质量回访工作。第八条 副总工程师职责(一)在总工的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程/工作质量负技术领导的责任.(二)审查分管工程的技术措施及管理性文件.(三)组织/领导施工图内部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