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电电力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发包方(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内容:施工场地运输、立杆、架线及安装设备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包清工 □其他 5、承包施工内容及范围;□线路工程 □路灯工程 □动力安装 □其他 6、合同约定工期: 2015 年 1 月 29 日至 2015 年 2 月 5 日止 施工期内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其它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或者由于甲方规划调整、停电计划变更、设备供应等因素影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延迟
第二条工程承包合同总价及支付结算1、本工程预算按《20KV 及以下配网工程预算定额(2024)》标准规定计算,施工承包合同总价(大定): 叁万零伍佰捌拾陆元整 ¥ 30586 元 (说见附件)2、合同约定后,若设计调整或计划修改引起工程量增加,以及国家规定的安装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调整和主要材料发生价差所增加的费用,在竣工结算时按实向甲方结算(若原预算书中没有类同项目或无法按定额计算的,则双方可协商参照确定)
3、付款结算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支付全部施工款
第三条形 工程质量、验收及移交1、工程总工期为 8 天(工作日),自合同签定日起
2、工程质量:乙方按设计施工图施工,保证质量,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电力施工法律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验收:隐蔽工程由甲方在隐蔽前进行验收,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按设计施工图和国家法律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在验收中属于安装质量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直至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标准
4、在施工中若发生乙方质量责任事故,由此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