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篮安全协议总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预防各种事故,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各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一、 吊篮的租赁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 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租赁单位应取得吊篮安拆资质(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并在网上公示)。(2) 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3) 负责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吊篮的状况完好.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有关标准法律规范的要求.(4) 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5) 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应当由租赁单位负责。严禁使用单位擅自安装、拆卸吊篮.(6) 吊篮安装、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前,租赁单位应当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并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同时应对安装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 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时,租赁单位应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8) 从事吊篮安装、拆卸的人员(搬运工人除外)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安装单位在吊篮安装完成并自验合格后,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组织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不得使用。(9) 停用 10 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当根据以上程序重新进行验 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10) 对于使用吊篮的每个施工现场,租赁单位均应派驻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符合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11) 每班作业前,租赁单位的专业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12) 租赁单位应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吊篮理论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操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的证明后方可操作吊篮。(13) 吊篮的安全锁,必须根据国家标准或法律规范的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生产厂家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校验的有效期为 1 年。校验标识应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14) 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禁用"和“拆卸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对出租吊篮完好性和安全性负责,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接到使用单位报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