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试运行)为法律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给广阔员工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关爱职工的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公司指定集中充电处,只限本公司员工电动车充电
本制度内电动车特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二、行政部负责电动车充电的各项管理
行政及安保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并上报
三、充电处充电注意事项:(一)禁止明火;(二)禁止私自更改线路、插座;(三)禁止一座多充现象;(四)禁止使用花线;(五)禁止使用无散热装置或散热装置损坏的充电器;(六)禁止雨雪、潮湿天气在车棚外充电;(七)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源上
四、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一)电动车要按秩序停放,每次充电不得超过 8 小时;每日下班时间到点后禁止充电;(二)电动车充电前,电动车需充电员工要对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等,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三)充电时先将充电器三芯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好,然后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
假如反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损害事故;(四)充电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以防长时间充电引发安全事故
车主员工应对本车辆性能状况熟知,确保充现象电不过充
五、电动车车主承担的责任(一)因充电时间过长或充电车辆及附属充电设备老化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损害事故;(二)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损害事故;(三)因电动车自身问题或者充电方法不当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
六、电动车充电流程及标准(一)行政部负责统计公司员工现有电动车实际数量,并登记造册制定管理台账;(二)需电动车充电员工,当日如需充电,需在《电动车充电登记表》进行登记;如违反此项规定未进行有效登记,检查发现后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并督办补签手续,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