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出租协议甲方:XX 电动车商行乙方: 身份证:联系电话: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 租期 30 天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检修、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
5、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7、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8、乙方在合同协议时间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天数扣除押金做为租金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5、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7、不得转卖、抵押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车辆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
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事务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承担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