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水平是企业各项工作的综合表现,不断开展反事故斗争是常常性的中心工作,因此,我们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方针。全厂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中心工作,同时制定安全计划,布置安全任务,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总结安全工作。第二条:安全生产必须实行“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厂、值长组、班组三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网,全厂成立安委会,值长组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班组设立安全员。第三条:反事故斗争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年进行两次节“春安"和“秋安”.值长组和维护班还要进行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设备、查季节性预防事故措施。领导动手发动群众,边查边改,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第四条:反事故斗争的目的是减少和消灭事故。其重点是:杜绝五种重大事故,消灭两种电气误操作事故(带负荷拉刀闸,带电合闸),防止频发性事故,减少一般性设备事故。第五条:发生事故和不安全事件,要按事故调查统计规程,认真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到教育而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一切不安全事件都要“小题大做”这是反事故教育的重要手段。对于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成绩者要及时表扬和奖励。对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犯纪律造成事故者要严肃处理或者处分(包括追究法律责任).第二节 组织及职权第六条:全厂安全委员会1、厂安委是一个群众性的安全监督机构,受董事会领导.2、厂安委会主任:由主管生产的董事长或总工程师担任.3、厂安委会委员:由安委会主任提名交董事会批准(委员组成应考虑到生产、生活、人保、工会等方面)4、厂安委会职权:1)有权参加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对是否做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进行监察,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2)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和了解安全情况.3)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操作),并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4)在发生事故后,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像、录像等。5)对事故认定、调查分析结合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个人意见,并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