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工作管理方案为了切实提高电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责权利相结合,为安全生产服好务,经矿领导共同讨论决定,制订出电工工资考核方案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2、电工的月基本工资为 3000 元/月(按 30 天,每天 12小时计算)
3、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4、应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必须熟悉矿井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5、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6、进入工作面现场后,必须通知值班长先检查作业地点瓦斯和顶板等安全情况,经值班长检查允许后,方可开始工作
7、拆装、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断开电路,严禁带电作业
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放电时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然后悬挂接地线,并在断路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或派可靠的人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
检修完毕后,必须由维修电工本人复电
8、运行中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应保持完整,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9、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顺序、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改变
10、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
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11、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12、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
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
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13、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