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梯 合 同合同编号:14GL020甲 方: 迁安燕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 方: 唐山广立电梯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电梯型号、规格、数量及制造商:1。1电梯:1.2电梯技术规格及装修标准及材料详见附件。1.3制造商: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二、价格:(人民币元)型号数量层/站/门设备价安装(含装修)价总价UAX—800—CO6015/5/6355000145000500000合同总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元)注:本合同价格为在现有土建情况下,需满足电梯安装、精装、运行、调试、验收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的一次性包死价格,乙方应在报价前现场踏勘,并根据现场情况综合报价,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三、质量保证:3。1本合同所列的电梯符合本合同所列的电梯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法律规范(GB7588—2024)》,扶梯符合《自动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法律规范(GB16899-2024)3.2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供应电(扶)梯设备,并于安装完成并经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负责保修。3。2。1免费保修范围并不包括:保修范围并不包括:1.任何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2。因甲方委托其他单位二次装修电梯而造成的损坏;3.非属乙方原因的。3。2.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电(扶)梯不能于合同供货期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或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则保修期为货到施工场地之日起十八个月。3.2。3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找第三者安装,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四、交付方式4。1由乙方委托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向其安排的运输公司交付货物,并由承运人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地点:迁安市立信森林生态园内五、交货期限:5.1自甲方交付第一笔预付款起 三个半 月(时间尽量缩短)5。2乙方按上述时间向甲方交付合同标的,须满足下列条件,否则乙方将顺延供货时间:5。2。1合同签订后,合同标的不能改变;5.2.2本合同甲方于盖章确认返回给乙方;5.2。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详见第八条);5.2.4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按时支付各项费用.5.2.5现场具备到货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完备的电梯安装条件、货物存放场地、运输通道等)六、包装:6.1本合同标的按适合铁路、汽车运输的条件设计和包装。七、到货及检验:7.1甲方收到电梯包装箱后应妥善保管(防盗、防潮),保证至开箱前包装箱完好无损(保管由乙方负责)。7。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