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机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本单位电焊机的使用及管理,明确焊机管理权限,使电焊机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店塔发电公司电焊机的管理
第三条 名词术语:(一) 电焊机:利用正负极在瞬间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电弧来熔化电焊条上的焊料,来达到使被焊件永久结合的目的设备
(二) 责任:管理者、操作者对焊机的安全使用负有各自责任
(三) 操作:所有的焊机必须按制造厂提供的操作说明书或规程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本规定归口管理部门为设备维护部
第五条 分管安全领导:(一) 负责审核本制度;(二) 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第六条 安全监察部:(一) 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二) 常常性检查电焊机使用安全情况;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一) 负责电焊机使用技术支持;(二) 结合技术监督常常性检查电焊机相关技术资料;第八条 设备维护部部门负责人:(一) 全面负责设备维护部电焊机管理的相关工作;(二)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电焊机有关的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将电焊机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检修管理工作;(三) 负责审批审核电焊机外出维修,负责对电焊机使用不安全现象进行考核
(四) 负责收集本部门提出的修订意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
第九条 设备维护部主管:(一) 负责电焊机管理的相关工作;(二)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电焊机有关的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三) 负责电焊机作业过程安全监督,对电焊机法律规范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四)负责组织实施电焊机校验、维护、保养
第十条 设备维护部焊接班班长:(一)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电焊机有关的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二) 负责电焊机现场管理;(三) 组织班组人员定期对电焊机进行安全校验、绝缘测试、电流校正、定期保养维护;(四) 组织人员对电焊机的安全操作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