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量采集及负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支公司电能量采集及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及工作内容,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数据完整准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好服务,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三条 在支公司的领导下,电能量采集及负荷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由营销信息中心负责管理
第四条 支公司营销信息中心为电能量采集及负荷管理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㈠负责制定支公司电能量采集及负荷管理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
㈡负责组织制定电能量采集及负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的相关办法、制度
㈢协调解决支公司各部门涉及电能量采集及负荷管理系统运行的各种事项
第五条 信息中心采集中心为电能量采集及负荷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㈠负责系统主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㈡负责系统相关参数管理与维护工作
㈢负责定时发布数据报表,供相关部门各应用系统使用,保证数据的完整和正确
㈣负责根据电能计量资产管理规定,对终端进行资产管理
㈤负责终端施工方案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㈥负责监督、考核支公司远程工作站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对各支公司的电能量终端的安装、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㈦负责 SIM 卡的购置、费用交纳、发放、运行管理工作
第六条 信息中心营业专责为电能量采集核算数据的审核部门, 负责对应用于电费核算的数据进行审核
第七条 采集中心负责辖区内远程工作站电能量采集及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用户电能量采集终端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异常处理工作
第三章 系统运行管理第十二条 各单位严格根据施工安装法律规范进行采集装置安装、调试;对符合安装条件的新增用户必须安装采集装置,方可验收送电
第十三条 营销信息中心为系统运行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主站系统运行分析、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