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样管理规程1 目的建立本公司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的包装和储存是为了以后对产品批号的质量进行评价,不是用以将来的稳定性测试为目的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留样
3 编订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法律规范》(2024 年修订)4 术语留样: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
5 职责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情况和贮存方法
QA: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 留样原则6
1 留样样品应能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的质量,也可以抽取其它样品来监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2 成品留样以最终市售包装形式,原料药的留样如不采纳市售包装形式,可采纳模拟包装
3 用于药品生产的活性成份、辅料和包装材料均需要留样
2 留样要求6
1 成品的留样6
1 成品的留样应存放在产品放行责任人进行放行审核的企业内
2 每批药品均应有留样:假如一批药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次包装应至少抽取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作为留样
3 留样的包装形式应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原料药的留样如不采纳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纳模拟包装
4 每批药品的留样数量一般应至少能确保根据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二次全检
5 假如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应至少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 检观察,如发现药品异常,应进行彻底调查并实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留样观察应有记录
6 留样应按注册标准或法定标准的贮存条件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7 如企业终止药品生产或关闭的,应将留样转交受权单位保存,并告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在必要时可随时取得留样进行检验
2 物料的留样6
1 制剂生产用物料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