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法院工作监督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报告全市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监督的情况
20*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市法院不断提高加强审判工作监督对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断加强法院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等的外部监督,以推动审判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对全市法院的案件监督全市法院将对案件的监督作为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通过依法办理案件,实现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一)通过审理二审、再审案件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20*年以来,市高级法院、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二审程序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
与此同时,各级法院注重发挥审判监督程序的补救功能,加强对案件的监督
一是高度重视二审案件的审理,推动审判质量的提高
二审中,努力实现对一审裁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监督的有机结合,既注重有效发挥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作用,又尊重一审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通过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的审查,维持正确裁判,纠正不当裁判
20*年至20*年6月,全市中、基层法院判决和裁定驳回起诉处理的案件中,当事人未上诉、一审即生效的案件为3*499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71
3%;上诉案件124288件,占28
7%;在全市法院案件总数平均以11%的比例上升的情况下,上诉案件的改判、发回重审率由12
8%下降到8
二是注重通过申诉再审工作,强化监督
严格贯彻“依法纠错”的原则,经审查,对于符合再审改判条件的,坚决依法改判;确属无理的,切实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审级监督的规范有序
市高级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民商事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办理申诉、申请再审第1页共11页案件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