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签订地点:山东临沭 甲方: 山东环诺冷却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下列监控设备的供货、安装和维修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合同标的 乙方向甲方销售监控设备一套,并负责安装调试,详见附件一《监控明细》中的预算清单
二、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和配件均为合同约定厂家(华为 高清)的原厂原装,根据出厂的技术标准验收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假如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
2、乙方负责根据附件一《监控明细》进行安装和调试,调试完毕后,应达到设计效果,能对设计方案中规划的各个监控区域,提供 24 小时实时监控,监控效果清楚度达到设计标准,全部录像数据至少保存 7 天以上
3、若因设计缺陷,设备质量,安装不当的原因,导致监控设备安装后,达不到设计效果的,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产品、改进设计和重新安装,直至达到设计效果为止
若因甲方修改设计方案的原因,需要更换产品,修改设计和重新安装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设计方案或增加设备
4、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一份(包含使用说明书,设备整体线路图等),以便甲方后期使用和维护
三、 运输地点及方式 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临沭县郑山镇潘岭村东甲方公司院内,由乙方办理运输事宜,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四、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 20 00 元整,(大写): 贰万 贰 仟 元整(总价款已含运费、安装费和税费) 2、付款方式: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90 %(人民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