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 工程 监理独立平行检测方案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目 录一、 工程概况二、 独立平行检测取样和送检依据及规则三、 独立平行检测取样和送检程序四、 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及职责五、 监理独立平行检测的范围及内容六、监理独立平行检测台账用表一、工程概况工程概要:设计标准:设计标高:结构形式:本工程主要参加单位如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二、独立平行检测取样和送检依据及规则送检依据: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沪建交[2024]231 号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3、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建设部建建【2000】211 号)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通知(沪建交【2024】228 号)5、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材料检测的要求(沪建交【2024】277 号)6、《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7、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三版)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和相关标准9、本工程施工图纸送检规则:1、开展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的能力不得低于原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2、开展平行检测的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举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三、独立平行检测取样和送检程序(1)监理单位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向市质量监督站和该工程的独立平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委托的独立平行检测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2)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定独立平行检测取样和送检计划.(3)监理单位检测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实行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发生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 小时内报送。对监理单位送检的不合格材料进行 100%退场处理。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见证人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3、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