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政法部门公信力我国接触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的时间并不算长,而且其理论除了基本的律师管理理论知识之外,还包括了大量的政治、行政服务、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在推行有关律师管理和条例的时候如果不对其进行深入地了解,是无法顺利推行的
且综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的理论发展还不够成熟,取得的有效成绩较少,大部分还是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
虽然我国颁布了各种各样的律师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但是真正有关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的法律法规可以说几乎为零,即使有,国家的执法力度也是完全不够的,这大大减少了对实行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的积极性
而且我国律师管理行业虽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关于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制度和准则,但仍然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
同时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使得惩罚制度与措施不健全,没有惩罚,自然有恃无恐
立法的不健全,导致的就是管理与利益的冲突
我国目前的律师管理监督主要是依靠国家的职能部门,而社会群众以及媒体等对律师不良职业道德的问题虽然可以监督并进行曝光,但由于没有一定的处罚权,那么律师也就并不在乎他们的监督,并不以此为戒,由此很难完成律师管理工作,会产生很多的“漏网之鱼”,这使得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得不到很有效的推行,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同时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主要是监督和反映律师管理公司对律师管理资源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使得社会对律师的行为进行监督时不能有理可循地进行,相比之下,律师事务所的可操作空间比较大,导致律师管理缺少社会舆论压力,也影响了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的质量
我国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基本理论虽已成型,但这些成果大部分还是局限在学术理论研究方面,而在实用性理论方面仍然与欧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
因此为了让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在我国得到更好的应用,应加强对实践性理论的研究力度,即如何进行实际操作,尤其是在律师管理制度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