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科技资料选编(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写指南二一二年四月〇序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于 2024 年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为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2024]61 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实施意见(国土资发[2024]113 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24]40 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建办[2024]162 号)
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引导下,矿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开始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工作自 2024 年启动以来,各地质勘查单位参加了本项工作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证的《方案》进行了审查
本人曾多次参加《方案》评审,听取了专家组成员对《方案》的点评,受益匪浅
在评审专家对《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认识,对如何编制《方案》及应注意的问题,融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写指南》中,以利在《方案》编制中为委托方编制切合